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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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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前隐瞒病史,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9-04-27 点击率: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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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胡美青  北京海淀法院  1月4日
 
小袁(化名)经人介绍与玲子(化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小袁主张双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导致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而且玲子隐瞒自己曾患恶性肿瘤不能生育的病史,导致两人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最后,法院支持了小袁的诉讼请求。




一切从美好开始

玲子是家中独生女,父母都是某大学教授。小袁则是玲子父亲的得意学生。为了女儿的幸福,玲子的父亲为心爱的女儿和心仪的学生牵起了姻缘线,两位年轻人也是情投意合,相识不久,二人怀着美好的憧憬携手走入了婚姻殿堂。

坦白病情 矛盾激化

幸福就像彩色的泡泡,美丽却易逝;又或许生活本来的样子就是酸甜苦辣皆备。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二人为一些琐事争吵,每次争吵后也没能进行良好沟通,再加上二人结婚以来一直没有孩子,两人为此也多次冲突,矛盾愈演愈烈。

在后来的一次争吵后,玲子向小袁坦白:自己婚前因患卵巢混合性生殖细胞肿瘤,先后五次住院治疗,右侧卵巢及右侧输卵管切除,左侧卵巢畸形,剔除左卵巢囊肿后又进行了四程化疗。

得知真相的小袁像是中了一个晴天霹雳,因为这件事,两人心里都不痛快,长期积累的矛盾彻底激化,随着争吵的不断升级,双方也开始了分居生活。之后,小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小袁称他和玲子感情不和,而且玲子隐瞒其恶性肿瘤病史,具有过错。二人到医院去看过,医生说玲子因身体原因怀孕可能微乎其微,因此小袁坚持离婚。玲子则称,其已经向小袁说明了病情,小袁也表示过原谅。

庭审调查结束后,法院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玲子表示,她曾以为找到了真爱,便幻想感情可以包容一切,但坦白之后只有不解和憎恨,她的幻想已经破灭。在小袁提出离婚后双方也发生了一系列矛盾,同意离婚。而在小袁眼里,曾经心爱的妻子成了骗子,昔日的恩师则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他说,和玲子的相识是一段孽缘,二人婚姻已经无法挽回。

因调解失败,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袁与玲子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登记结婚,但婚后双方因家庭事务产生争执且未能加强交流、化解矛盾,致使矛盾加剧。小袁认为玲子隐瞒其患恶性肿瘤的病史,根据双方提交的病历,玲子确未如实、完整的向小袁陈述其病情,这对双方感情也造成一定影响。现小袁起诉要求离婚,玲子亦表示同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准许双方离婚。



法官释法
为维护婚姻关系的合法稳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系指“指定传染病未治愈、严重精神疾病、严重智力疾病等”。本案中玲子所患右侧卵巢肿瘤和左侧卵巢畸形并不在上述疾病范围。在此情况下,玲子隐瞒其婚前病史有悖诚信,但不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本案中,小袁和玲子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二人因生育问题矛盾激化并导致分居。同时,小袁和玲子都表示今后难以共同生活且同意离婚,婚姻存续基础已经不存在,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准许双方离婚。
(文中配图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