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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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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义气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1-01-25 点击率: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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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义气要不得
安徽高院  昨天
    俗话说“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然而“义气”并不是无知和盲从,如果不明辨是非往往会害人害己。切莫将违法当“义气”。
    近期,徽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胡某、王某、金某三人在明知朋友方某犯罪的情况下,为他提供食宿,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法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金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情经过
    2018年6月3日晚,周某(另案处理)因车辆移位问题与曹某(另案处理)等发生纠纷,周某便纠集其好友方某(已判刑)等持刀赶至现场。冲突中,方某等人持刀追砍曹某,致其头部轻微伤。
    案发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胡某、王某、金某三人明知方某系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身份,还主动为其提供住所、饭菜、生活日用品等,使用车辆接送,帮助方某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法院认为
    被告人胡某、王某、金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案发后,王某、金某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胡某、王某、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结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黄山市徽州区法院
编辑:李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