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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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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保护令,筑起“隔离墙”
发布时间:2021-01-19 点击率: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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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普法 | 一纸保护令,筑起“隔离墙”
安徽高院  3天前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1月15日,大观区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程某对申请人黄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程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黄某。
对母施暴力
    据悉,申请人黄某,66岁,是被申请人程某的母亲。黄某称,程某没有工作,好逸恶劳,不赡养父母,屡教不改,程某经常向黄某索要钱财。而黄某收入较低,一旦不能满足其要求,程某就对黄某拳打脚踢,对黄某实施家庭暴力。2021年1月份,因程某殴打黄某,致黄某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大观区某派出所曾出警制止,教育、警告程某。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程某平时对黄某也很关心,但言语不合后,程某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为此法官对被申请人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发出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黄某提交的接待报警案件三联单、居委会证明、门诊病历等证据能够证实被申请人程某向申请人黄某实施暴力。申请人黄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程某对申请人黄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程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黄某。被申请人程某若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冬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