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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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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爱你一万年”可以随口说 “借你一万年”还要慎重点
发布时间:2019-04-16 点击率: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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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 研究室  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  1周前



      热恋期间的男男女女如胶似漆、不分你我,互相给付金钱财物比说一句“我爱你”还要来的容易和频繁。可一旦爱情的泡沫破灭,你说的那句“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一万年吧”还算数吗?


近日,苏州相城法院审结一起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案例回顾

原告张勇与被告李媛(均系化名)于2017年8月相识、相恋并同居,相识时李媛离异,张勇欺骗李媛,谎称其与妻子已经离婚。李媛要求张勇拿出离婚证,张勇称离婚证给了前妻用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届时,李媛正好经济紧张,张勇便主动转账30万元给李媛,并表明这笔钱也是其已经取得离婚证的“保证金”。李媛收到转账后,随即表示要写一份借条给张勇,张勇不接受李媛的借条,并表示如果非要写借条就备注个期限为一万年。



2018年3月,二人感情破裂并结束同居关系,双方就该30万元产生争议。李媛被反复纠缠,遂表示卖房子也会还钱,而张勇又称,如果李媛同意与其保持恋爱关系,该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保证金”。李媛不肯,张勇便以该30万元系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民间借贷及赠与合同均非单方法律行为,其成立需以双方合意为要件。原告张勇向被告李媛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被告李媛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原告张勇用“加个期限一万年” 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合意。该30万元款项已实际给付,李媛接受款项后,张勇明确表示借一万年,应认定为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帮应认定为赠与。



原告张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被告李媛同居,同居期间致李媛怀孕流产,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被告曾表示卖房也要还款,但随后原告又要求继续作为保证金,故对于返还双方也未达成一致;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不服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民事行为及社会活动中,市民均应遵纪守法,恪守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别人作出承诺应当慎重,对承诺的内容应当予以兑现,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恋爱期间,甜言蜜语可以随口说,但财产处分则要三思而后行。



对于女方来说,既不要轻易相信“爱你一万年”,更不要相信“借你一万年”,模棱两可的“借款”将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文字: 唐灿  邓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