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法律顾问 » 经典案例 » 试用期内辞退“宫腹腔镜手术专家”,引发40万索赔案开审
  律师推荐
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网址:王兆华律师网 www.wzh900.com

常熟离婚网:www.cs933.com

交通律师网 www.cs122.cn

 邮箱:644254939@qq.com

(常熟)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地址:常熟汇丰时代广场4号楼616室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首席律师简介

王兆华律师简介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详情  


文章内容
试用期内辞退“宫腹腔镜手术专家”,引发40万索赔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9-02-26 点击率:1567
扫一扫


原创: 董洪辰  北京海淀法院  1月23日
 

许女士称,2017年6月19日,其与北京某医疗机构签署了劳动合同,其被聘任为宫腹腔镜手术专家。2017年8月22日,医疗机构辞退许女士,许女士遂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疗机构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代通知金、公积金补贴及按照双方约定赔偿六个月工资合计近40万元。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分别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法院。1月23日,海淀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了此案。



2017年6月19日,医疗机构与许女士签订了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止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许女士担任宫腹腔镜手术专家,试用期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许女士试用期基本工资为税后15 000元,保底工资按补充协议约定。双方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甲方(医疗机构)每月支付乙方(许女士)基本工资15 000元,另加提成,甲方承诺乙方在医院工作期间最低支付乙方每月税后保底收入38 0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不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乙方的基本工资加上提成达不到甲方承诺的保底收入,甲方将不足的收入补给乙方;如超出甲方承诺的保底工资,都给乙方。乙方享受基本工资和提成,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双方在该份补充协议中还约定“甲方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赔偿乙方6个月工资(月工资按每个月总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2017年8月22日,医疗机构向许女士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上载明“……本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与您签订的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您:1、工作期间屡次迟到,不按照值班制度值班,值班期间空岗;2、不经请假批准,旷工;3、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经教育后仍未完成;4、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因此,现公司决定:本公司将于2017年8月22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17年8月22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许女士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疗机构支付其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公积金补贴及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个月工资。仲裁委于2018年10月25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医疗机构支付许女士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工资差额56 568元及6个月的工资赔偿228000元,驳回许女士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许女士要求判令医疗机构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万元,以及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3.8万元。医疗机构诉请要求无需按照仲裁裁决结果支付许女士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工资差额56 568元及六个月的工资赔偿228 000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均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案件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许女士的月工资标准;二是医疗机构与许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三是如果法院认定医疗机构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能否适用;如果法院认定系违法解除,双方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竞合。



庭审中,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及激烈辩论。鉴于双方当庭申请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未当庭就本案进行宣判。

作为高薪人员劳动关系解除案件,本案涉及对劳动者是否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的认定、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性质的认定及对双方约定条款性质、解释及适用范围的认定。本案的审理将对劳资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边界进行释明,对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提供指引。
(摄影: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