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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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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花式偷逃过路费 自作聪明反获刑
发布时间:2019-02-15 点击率: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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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法院

2018年1月至4月间,小沈驾驶集装箱式卡车在往返某高速公路过程中,采用违规掉头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隐匿高速公路通行卡、谎称从其他收费站驶入高速等手法,偷逃通行费31次,共计人民币3,410元。

2018年5月,小沈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小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偷逃过路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小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在家属的配合下退赔了被害单位损失。鉴于被告人小沈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且已退赔被害单位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给予其相应量刑。

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免费通行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按规定缴纳通行费是每一名机动车驾驶员的义务。驾驶员偷逃高速过路费,不仅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还会给高速公路运营方带来巨大损失。通过不正当手段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每位驾驶员都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自觉遵守高速公路收费管理规定,切勿自作聪明,因小失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