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婚姻家庭 » 房产问题 » 青法课堂丨买房该注意的那些事儿
  律师推荐
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网址:王兆华律师网 www.wzh900.com

常熟离婚网:www.cs933.com

交通律师网 www.cs122.cn

 邮箱:644254939@qq.com

(常熟)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地址:常熟汇丰时代广场4号楼616室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首席律师简介

王兆华律师简介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详情  


文章内容
青法课堂丨买房该注意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9-02-10 点击率:1659
扫一扫


原创: 周诗  上海青浦法院  1月24日

小张打算今年结婚,购买婚房成了头等大事,但是小张对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了解不多。于是就来咨询青小法关于商品房购买的法律知识。

购房资格先审核

在上海市购买房屋,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市的限购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在沪购房要注意社保(或报税)连续缴纳。
上海市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其中针对外地家庭的限购政策是2016年3月25日实施的新政,由原来的连续缴纳社保(或报税)3年中累计2年,调整为63个月中累计缴满60个月,补缴不算。

举个“栗子”:
假如小张在上海已经连续缴纳59个月了,但是在第60个月的时候忘记交了,半年之后再补交前半年的社保,不可算作符合资格。
 


好复杂,中介说我符合购房资格的。
购房人自己要审核清楚哦,不可完全依赖房产中介,谨慎为上!

青小法
房屋状况要搞清

看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房屋的状况,房屋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情况和实物情况。
生活中,大家比较容易忽视核实房屋权利情况,而权利情况直接影响到房屋过户、办理产证等。房屋买卖必须得到房屋所有权人的许可,并且在合同中注明清楚。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有争议,或者房屋上面存在抵押或查封未涤除,将会影响到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购房人一定要现场查看房屋,如果有租户在租,房屋买卖的情况还要及时告知租户,以防影响租金的收取。
对于房屋的实物情况,既要看房屋的户型图也要看房屋现状,避免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的情况。
 

小张

我周末就去实地看看房屋状况。
牢记核实产权人信息,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符合过户的条件,房屋是否有承租人等。基于房屋高价值,为减少自己的损失,一定要仔细!

青小法
合同条款约定明

作为购房一方来说,最重要的合同条款就是房屋总价、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
房屋总价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受到市场经济的调节,直接影响到税费的问题,很多案件出现了备案合同价格和实际合同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这种做法虽然降低了税费,但是也造成了诉讼中的法律风险。
并且,房屋总价通常约定为卖方的净到手价,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可能房价中还包含了卖方赠送的家电、家具的价格,因此对于房屋总价要描述清楚具体包含内容。
 

小张

我看中了李先生夫妇的房子,明天就要签约。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均同意才行。

青小法
买房陷阱要当心

交房时间是指过户和交钥匙两个时间,两个时间同等重要,过户意味着权利的转移,交钥匙意味着实际控制。违约责任,就是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如何补偿的问题,这一条款约束的是合同双方,而不应该仅仅针对其中一方设定违约责任,另一方没有条款约束。
在实践中,购房人往往重视实物交付而忽略了权利交付,也就是过户的约定,虽然过户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但是只有办理过户,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房屋所有权。
 

小张

青小法,我买好房啦!上周付清了房款,李先生把房产证原件和钥匙都给我了!
要尽早去办理过户,交付房产证原件并不代表房屋权利交付哦,只要没过户,房子就还在卖家名下!

青小法

买卖房屋的过程涉及诸多事项,处理不慎极可能发生法律纠纷,今天给大家讲了购买商品房时的注意事项:
购房资格先审核,
房屋状况要搞清。
合同条款约定明,
买房陷阱要当心。
                          

 
编辑:朱晶晶
审核:王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