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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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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吴江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一)【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
发布时间:2019-01-29 点击率: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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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法院  1月11日

1月10日,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向社会发布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该十则案例是从我院2018年审执结的34606件中精心遴选类型新颖、有一定社会影响、与人们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从今天起,小编每日为大家推送一则年度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情]2017年6月以来,被告人张国响、李庆飞、金振、朱兆峰经预谋后,共同出资在苏州市吴江区、常州市等地设立“吴江诚信车贷公司”、“常州捷信金融公司”,组织被告人金国辉、金明、李文全、李洪运等人组建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发放小广告等手段引诱被害人以车辆进行抵押借款,诱导被害人签订虚增借款数额的借款合同,并设置苛刻的违约条件。后在被害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过程中,强行或秘密将被害人的车辆拖走扣留,再以GPS离线、未如约还款等理由,单方面恶意宣告被害人违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八被告人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予以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一审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至七万元不等,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点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江法院敏锐提高政治站位,快速形成火力攻势,扎实推进攻坚战斗。本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江区首起查处并审结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本案中,八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共同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共计作案40余次,涉案金额高达170余万元,不仅侵害了众多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