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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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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房屋租赁纠纷的法律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22 点击率: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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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梅李镇司法所  常熟七五普法在线

在常熟有大量的外来人口
但却有很多人短期内没有购房能力
只能租房
但是城镇的房屋租金普遍不低



于是乎,农村价格稍低的房屋便成了多数选择
但是在租赁过程中
也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 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针对租赁过程中频发的矛盾点给大家做法律解释
往下戳☟

Q: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A: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 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
2. 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①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



Q:
     二、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怎么办?
A:
承租方和出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房屋租金在租赁期间应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出租房不应在租赁期间上涨房屋租金。如果出租房上涨租金的,承租方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Q:
三、承租人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吗?
A:
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的,只要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内进行装修的,承租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违约。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归属如下:①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没有形成符合的部分(指可以与租赁房屋分离的部分),其所有权由承租人享有。双方可以就该部分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承租人可以取回,如果取回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②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形成符合的部分(指与租赁房屋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分离部分),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


Q:
四、如何将房屋合法转租给第三人?
A:
房屋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在取得了出租人同意的或者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擅自转租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承租人转租出房屋的,为合法转租。这种情形下虽然为合法转租,但是如果转租的租赁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的租赁期限的,超期部分的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小编温情提醒
在租房时还是应该擦亮眼睛
仔细理清租赁合同
不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给大家带来一些小建议~


温情提醒

1
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前签好租赁合同,将有疑义的事项写进合同,如若发生纠纷,合同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2
租赁双方应多沟通,无论在装修或是转租前都要让对方知晓,尽量避免矛盾的发生

3
在产生矛盾之后,应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来源:梅李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