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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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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 | 赔偿30万?!竞业协议真不是跟你开玩笑
发布时间:2018-11-22 点击率: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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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法院
研发经理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赔偿公司30万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
玩归玩闹归闹
别跟合同开玩笑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不是儿戏
违约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哦


入职高科技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2008年11月,王先生入职某世界500强高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技公司),任研发人员。

▶︎    2009年3月,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年内,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受雇于任何竞争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为竞争者提供服务,员工亦不得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竞争产品。作为员工承担本协议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充分对价,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员工从公司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的三倍。基本工资不包括员工可能获得的保险,福利,特殊津贴,交通补助或年终奖金。员工同意公司在员工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全部经济补偿预先一次性付入员工的个人账户。若员工违反本协议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无义务支付上述经济补偿,并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公司支付相当于其离职前两年的基本工资的违约金,同时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并不解除。

▶︎    2014年5月,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先生晋升为公司的研发经理,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领导并执行高科技产品计划,确保新产品开发如期完成,推动系统、产品和流程不断改进等。


离职获高额补偿,转身入职竞争对手公司


▶︎    2015年12月8日,王先生向北京高科技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称由于个人原因自愿向公司提出辞职。

▶︎    2015年12月10日,王先生向北京高科技公司发送邮件:感谢几个月来的所有支持和指导。现在我已经决定接受一个其他的职位,开始进入一个与现在工作完全不同的领域……。高科技公司同意了王先生的辞职申请。

▶︎    2016年1月8日,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同日,高科技公司向王先生送达《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通知,其中载明:再次提醒您曾与公司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根据该协议第2条,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年内,您不得直接或间接受雇于任何竞争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为竞争者提供服务。作为您履行该项义务的对价,公司将根据《竞业限制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对您做出补偿。公司将在2016年1月份支付给您全额补偿金……。通知发出后,高科技公司依约向张某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约8万元。

▶︎    2016年1月11日,王先生入职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担任研究部经理,从事与其在高科技公司相同的研发工作。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双方均起诉至法院


▶︎   2016年11月,高科技公司发现王先生入职了竞争对手公司后,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王先生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返还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共计69万。开发区仲裁委裁决王先生向高科技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共计38万元。
▶︎   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均不服仲裁结果,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高科技公司认为王先生与其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其公司也向王先生一次性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王先生在高科技公司的研发部门工作长达7年,掌握了本公司大量的核心技术、设计流程、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但王先生在离职后,随即便入职了业务、技术、产品均与高科技公司相竞争的对手公司。王先生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其行为导致高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开化、研发技术流失,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及极为恶劣的示范效应。高科技公司要求王先生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返还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共计69万元。

▶︎   王先生认为高科技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条款无限扩张,该协议中没有对竞争对手进行界定,限制了其再就业的权利,显失公平,是无效的。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其无需向高科技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也无需向高科技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协商达成调解,员工违约赔偿30万


▶︎    经过大兴法院法官调解,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王先生一次性支付高科技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30万元;高科技公司与王先生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全部解决,双方再无任何劳动争议。


法官提示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约需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双方都应诚实守信,遵守协议约定。劳动者离职后,进行再就业时应充分注意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不仅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个人信誉也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