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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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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欲退伙,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8-11-18 点击率: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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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秦研  秦淮法院 
在创业的过程中,很多人为了获取竞争优势,会选择与亲朋好友合伙创业、抱团取暖。一起走向“人生巅峰”的有很多,当然因经营理念不同等各种原因散伙的也不少,可退伙时的应当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该如何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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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季先生、陈先生等数人商量开个理发店,几人分别出资并按各自出资金额享有相应的持股份额开了店,但各合伙人未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就营收均定期按持股比例分红,分红收入包括消费者在充值卡内的充值。

2017年3月,季先生、陈先生欲出去单干,遂向韩先生提出退伙。同年3月14日,韩先生与季先生、陈先生约在某咖啡店商谈退伙事宜,季先生在韩先生拟好的退伙文件上签名,主要内容为“季先生申请退出理发店股份,经法定代表人韩先生批准同意,退还股本本金四万元整,已于2017年3月14日晚结清,即日起生效。”

陈先生也在同样金额和内容的退伙文件上签名。后季先生、陈先生将季先生银联卡及二人联名卡内超出8万元的部分转给韩先生,各自分得4万元。


但季先生认为自己应得退伙款
不止四万元
同韩先生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秦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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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季先生诉请:
1、判决被告韩先生支付原告退伙款39223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韩先生辩称:
原、被告于2017年3月14日达成一致,由被告向原告支付4万元,原告则不再向被告以及理发店主张任何权益;被告也将分红款打给过原告。综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面对原被告的说法
法院又会怎么认定呢?

法院认为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本案中,韩先生与季先生等人之间就合伙经营理发店虽未订立书面协议,但结合双方的当庭陈述及各方均参与经营该理发店之事实,究其性质,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系合伙关系。

季先生、陈先生同时与韩先生签署的“退还股本本金肆万元整,已于2017年3月14日晚结清”的退伙文件实为退伙协议,与证人陈先生的陈述能够相互印证,已清楚反映原、被告双方就季先生退伙及其退伙前后盈亏负担、账目结算等事项协商一致。

且季先生初始及增持股份投入的股金已转化为房租、装修、设施、美发用品等投资,韩先生、季先生等合伙人已按各自持股份额定期分红至2017年3月2日,分红的资金均包括消费者在充值卡内的充值(其中未消费部分实为店铺的债务)。

季先生在店铺的投资已取得收益,韩先生再予折价退回4万元股金,该退伙协议并无显失公平之处。综上,季先生提出的要求韩先生支付退伙款39223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季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1元,由原告季先生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