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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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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手机,他迟迟不发货……有何玄机? 丨案件快递361
发布时间:2018-11-18 点击率: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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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克兵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谁都希望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而今天的被告人就利用了这一点
动起了歪脑筋

有一款号称“女神必备神器”的美图手机,可以让你免去整容的痛苦、化妆的繁琐,轻轻松松一按快门即可拍出夺人眼球的靓照。正是抓住女孩爱美的心理,黄某利用假售美图手机的方式进行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逾6万元。
事情还得从去年五、六月说起。当时黄某倒卖演唱会门票,收了下家的钱,而上家却逃跑了……黄某为此挖空心思到处筹措资金填补“窟窿”。这时黄某正巧看到一则广告“6月18日限量版美图手机线上开售”,于是便萌生了假售美图手机赚钱的想法。随后,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预订美图手机的虚假消息,谎称可以在6月7日至10日提前收到手机,以每部手机价格人民币3500元出售。
朋友圈一经发布,陆续有人前来咨询,黄某以收取订金、尾款为由,骗得赵某、吴某、蔡某等人共计人民币61200元及美元260元。

滨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将全部赃款退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
法官点评
现代社会网络发展迅速,微信这一聊天工具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过,微信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如果需要在微信购物,一定要核实对方货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谨防上当受骗。
本案援引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供稿单位:滨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