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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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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速递】冒充领导骗财骗物 一朝获刑咎由自取
发布时间:2018-11-18 点击率: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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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3天前
当突然有人自称是某某领导,能帮你解决某些事情并向你索要打点费时,你会怎么办?近日,连云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犯罪事实
2014年4月,被告人王某虚构其为某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王某某亲戚找工作需要打点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现金2万元。
2015年8月,被告人王某虚构其为某医院后勤部主任的身份,以帮助被害人朱某亲戚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打点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现金8万元。
2017年8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虚构其为某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被害人李某女儿办理转学需要打点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张某现金共计4万元。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共计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的亲属主动缴纳退赔款14万元,可视为被告人王某退赔,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连云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
提高警惕、不贪便宜、不盲信盲从,谨防诈骗。如不信被骗,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详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