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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亲兄弟对簿公堂,法院判决……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率: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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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速递︱借钱不还,亲兄弟对簿公堂,法院判决……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
当兄弟情深遇到借款纠纷
会如何呢?

案情速递
杜某1与杜某2本是亲兄弟,2012年5月、7月,杜某2向杜某1先后借款1000元、3000元,杜某1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转账至杜某2卡中,经多次要求还款,至今仍未还款,杜某1将亲兄弟诉至泗阳法院。杜某1为证明其主张,向法院提供两张汇票。杜某2辩称从未借杜某1的钱,杜某1是其亲弟弟,因其外出打工,无银行卡,是杜某2办卡给杜某1用的。


 
 法院审理
 


泗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邮政储蓄银行汇款收据,可以证明原告向被告账号为6030******57账户两次汇款共计4000元的事实。原告主张该汇款是被告向原告借款。被告辩称自己的卡交给了原告,该4000元是原告本人提取,其中3000元是原告用卡在外地的ATM机上提取。账号为6030******57的账户交易明细反映,提取4000元的交易地点均为泗阳县众兴镇,并非外地。且根据被告陈述,原告2012年5月某日在江阴汇兑存入1000元,次日再回到泗阳县众兴镇来安营业所提取1000元,有违常理。综上,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4000元,予以支持。因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对原告利息主张,不予支持。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4000元。
该判决生效后,原审被告杜某2不服原审判决,向泗阳法院申请再审。因原审原、被告系亲兄弟且涉案金额不大,承办法官对杜某2与杜某1进行法律释明,单独谈话,寻找不伤情,事了结的方法。但苦于兄弟情早已破裂,争锋相对,无各让一步的可能。泗阳法院经再审审查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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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结语
 


审判不仅需注重法律效果,也应注重社会效果。本案涉及的就是亲兄弟与4000元的事儿,亲兄弟因为4000元的借款而对簿公堂,令人唏嘘。本案在原审及再审审查过程中均努力调处,希望亲兄弟和好如初。
基层社会矛盾主要呈现出非理性因素强、调处难度大等特点,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及常见的邻里纠纷、婚恋纠纷、经济纠纷(重点突出为民间借贷、担保等)时,查明案件事实情况是基本要求,在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寻求最优解决问题的方案,尽量不伤和气地解决案涉纠纷,并且极力寻求实体公正与社会和谐的黄金分割点。

注: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
来源:泗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