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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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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风险,下笔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8-07-09 点击率: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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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汇 | 担保有风险,下笔需谨慎

灌云法院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因合同规定需两人为其担保,遂找来作为多年好友的宋某等为其提供担保。后被执行人透支该卡12万余元逾期未还,经多次催要也并未给付。


   申请人于2017年1月向我院提起诉讼,因宋某等在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遂申请人同时将其二人列为被告,胜诉后向被执行人王某等催要欠款依然未果。于2017年5月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执行法官查证,并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宋某等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2018年6月,被执行人宋某联系了申请人说是有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线索,申请人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迅速前往宋某所述地点找到了车辆,并将车辆扣押至法院。见车辆被扣,被执行人第二天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件实际执结。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大家要树立风险意识,不要随意为他人担保。在给别人担保时,首先要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审查清楚;其次,在签订合同时也要看清合同的内容规定,对自己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碍于面子或听信口头介绍就签字担保,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