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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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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送餐出车祸 向外送公司申请赔偿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7-06-17 点击率: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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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10:03苏州日报评论

  记者 张帅 通讯员 王玥玥

  去年9月,外卖送餐员朱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车祸住院,产生医疗费等共计2万余元。治愈出院后,朱某向外送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遭到拒绝。外送公司的理由是,2016年初,该公司在招聘网站上发布了“一站到家服务部”招募某外卖平台“送餐骑手”的消息,送餐骑手朱某是与“一站到家服务部”签订的《个人运输配送协议》,所以朱某申请工伤赔偿是找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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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某索赔无果,于是向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求助。接受朱某的维权申请后,仲裁委员会认定,外送公司与朱某存在劳动关系,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对于这一仲裁,外送公司表示不服,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改判该公司与被告朱某不存在劳动关系。

  日前,园区法院驳回外送公司诉请,支持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园区法院查明,原告外送公司确认的招聘信息已明确原告的业务为某外卖平台苏州地区的外卖服务,而朱某的工作服、工作帽、日常工作软件足以表明被告从事的工作为该外卖平台下的外卖送餐工作,被告朱某的工作内容与原告外送公司的业务相吻合,因此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据此,朱某可以依法向外送公司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