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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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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04 点击率: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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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1、根据2016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2016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29元

2016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527元

2016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7元

2016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068元

2016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

2016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359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