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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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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网址:王兆华律师网 www.wzh9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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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发布时间:2016-02-17 点击率: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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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长期限”?法律并未明定,或许在此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