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婚姻家庭 » 协议离婚 » 履行离婚协议时一方反悔怎么办
  律师推荐
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网址:王兆华律师网 www.wzh900.com

常熟离婚网:www.cs933.com

交通律师网 www.cs122.cn

 邮箱:644254939@qq.com

(常熟)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地址:常熟汇丰时代广场4号楼616室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首席律师简介

王兆华律师简介    

手机《微信》:13913686256   0512-52825625

详情  


文章内容
履行离婚协议时一方反悔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11-10 点击率:1896
扫一扫

    

履行离婚协议时一方反悔怎么办在进行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一般都要求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现实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实际的情况往往是: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

 

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